實 踐 大
學
95學年度預算說明
一、 學校組織依據:
(一) 法令依據:
1.
依據大學法及私立學校法。
2. 奉教育部台(45)高字第1535號令准籌設。
3. 奉教育部台(47)高字第3110號令准立案。
4. 奉教育部(80)高字第34094號函改制學院。
5. 奉教育部(84)高字第014906號函增設高雄校區,設二年制技術校院技術系。
6. 奉教育部台(84)高字第031676號函增設三年制專科畢業生在職進修班。
7. 奉教育部台(86)高(三)字第86087690號函核定,改名為實踐大學。
(二) 成立沿革:
本校前身為二年制專科學校,五十學年度奉令改為三年制,七十五學年度增設五年制,八十學年度改制為學院,八十四學年度增設三年制專科畢業生在職進修班及高雄校區技術校院二年制,八十六學年度改名為實踐大學。
二、 重要校務計畫:
(一) 教務計畫:
1.
改善師資結構,鼓勵教師進修。
2.
鼓勵教師發表論文提昇學術研究水準。
3.
甄選教學優良教師。
4.
積極爭取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5.
提供經費舉辦提昇教學品質之活動。
6.
增購專業圖書、期刊。
7.
改善教室設備,推動E化教室建置。
8.
增添教學儀器設備。
9.
鼓勵學生參與校內外論文與作品之競賽。
10. 加強產學合作。
11. 增開實用與行業模組課程迎合時代潮流。
12. 增設進修推廣學分班。
13. 推動各學院院際學術合作。
14. 促進校際與國際間的學術文化交流。
15. 加強學生英文能力。
16. 適時制訂與增修教務規章。
17. 改進教材、教法與學生成績之評量。
18. 規劃學籍、註冊、成績表單電子化。
19. 推動電腦自動審核畢業系統。
20. 改善教學評鑑工作。
21. 推動「實踐大學網路學園」輔助教學課程。
22. 補助網路學園教學平台教材。
23. 推動教務資料電腦化。
24. 推動試務工作電腦化。
25. 聘請專家學者產業界人士評估檢討各系所課程。
26. 推動註冊與課務業務網路化。
27. 推動出版業務網路化。
28. 推動數位出版服務
29. 推動招生宣傳專業化。
30. 推動招生作業網路化。
31. 加強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活動的辦理,以強化與實習簽約學校(園所)之夥伴關係。
32. 推動師資培育中心學生相關需求表格網路化。
(二) 學務計畫:
1.學務處工作重點
建立具有核心價值的校園文化,落實整潔服務暨勤勞教育課程,以求一個觀念「勤勞是快樂的」、三個習慣「禮貌、整潔、物歸原處」的教育精神理念。學務處團隊以革新、創新之觀念,來「輔導」與「服務」全校師生,實踐勵行,期使在「快樂」「安全」的優質教育環境中學習與成長,培育為學校菁英,作社會與國家之棟材。
學務工作之發展及理念
(1)建構價值體系、重建校園文化。
(2)全人適性教育、終生愉悅學習。
(3)前瞻未來發展、預為規畫工作。
(4)提昇工作品質、制度管理導向。
(5)結合社區資源、善盡社會責任。
(6)全體師生參與、落實學務工作。
2.工作項目
(1) 維護學生安全措施。
(2) 推動生活教育。
(3) 僑生及外籍生輔導。
(4) 學生就學補助。
(5) 學生自治與社團發展。
(6) 召募及培育志工。
(7) 強化諮商輔導工作。
(8) 發揮導師功能。
(9) 舉辦親師座談。
(10)推展衛生保健活動。
(11)推展體育運動活動。
(12)建立虛擬就業圖書室。
(13)加強校友之聯繫。
(14)訂定與修訂各項法規制度。
(15)加強學務工作資訊化。
三、 收入預算說明:
1. 學雜費收入
95學年度本校未調整學雜費收費標準。台北校區95學年度預估學生人數與94學年度相較無明顯變化,高雄校區因自然增班趨勢,預估學生人數較去年增加350人,學雜費收入有較明顯增加之情況,整體而言全校學雜費收入預估較上學年度估計決算數增加。
2. 推廣教育收入
包含台北校區附設幼稚園收入及台北、彰化、高雄各推廣班收入。本校推廣班計有餐飲類、設計類、電腦應用類、語言會話類、商用經營類、生活休閒類與研究所學分班、大學部學分班等,高雄校區預計市區中華電信大樓啟用,推廣教育收入將會增加;整體而言,考量社會經濟景氣狀況,推廣教育收入參照94學年度估計決算數,採保守原則估列。
3. 建教合作收入
含餐飲管理學系等教學單位接受職訓局委託辦理技術檢定、國科會專案研究計畫收入、業界委託案與校外專題研究計畫收入等。建教合作收入參照94學年度估計決算數估列。
4. 補助捐助收入
含教育部整體發展獎補助款、教育部其他各項補助、政府與民間機構之各類補助及各界捐募款收入,以歷年決算數為基準,有鑑於部份補助收入呈減少趨勢,故採保守原則估列。
5. 財務收入
係台北、高雄二校區日常調度之暫時閒置資金產生之利息收入,95學年度台北校區圖書館暨體育館新建工程款支出將使存款餘額逐漸下降,預估利息收入將較94學年度減少。
6. 其他收入
包含退撫基金代收收入、停車場及場地費收入、各項招生考試收入、各種證書費收入等,採保守原則估列。
四、 費用支出預算說明:
1. 人事費支出
因薪級自然晉級,且因增聘教師(為改善本校師資結構與生師比),預計全年人事費預算八億一千六百萬餘元,較94學年度估計決算數增加7.2%。
2. 行政管理及教學訓輔業務支出
參照歷年決算數以及上年度估計決算數並考量經濟景氣變動相關物價提高之因素編列,行政管理業務支出中因95學年度預計實施同仁退休儲金專案,學校提撥八百萬元,故員工福利費將增加,高雄校區於市區承租中華電信大樓做為上課場地,將使租金支出大幅增加,另一方面為維持新生報到率,除參照上學年度預算數編列招生宣傳支出預算外,另預計重拍學校簡介,將使推廣費用大幅增加。此外為配合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執行,學校在改善教學品質、提升學術研究水準、獎勵學術研究與國際化等方面均有積極作為,故相關之教學業務支出預算亦將增加。
3. 獎助學金支出
包含學行優異、清寒、運動績優、才藝等獎學金、急難救助及配合 鈞部要求實施共同助學措施方案以及學雜費減免、工讀助學金等。台北、高雄二校區參照上一學年度估計決算金額並依規定以學雜費收入5﹪再加計政府單位補助經費金額編列。
4. 推廣教育支出
配合收入之增減變動編列,並參照上一學年度估計決算數編列。
5. 建教合作支出
指國科會專案研究計畫支出與公民營機關委辦性業務、專題研究計畫案等相關支出,參照94學年度估計決算數編列。
6. 財務(利息)支出
本校已於93學年度償還全部貸款,故本(95)學年度無財務(利息)支出。
7. 其他支出
包含本校出版刊物之相關費用支出、招生考試支出、停車場支出與其他雜項支出等,比照歷年決算數編列為原則。
五、 重要固定資產增置(資本支出)計畫說明:
1. 機械儀器及設備
台北校區機械儀器設備購置預算編列八千萬元,包含教室設備增設與更新、學生宿舍設備更新、K棟大樓儀器設備購置,教學、行政用電腦軟硬體及相關設備、系所專業儀器設備及其他各式設備等。
高雄校區機械儀器設備購置預算編列五千七百五十萬元,包含城區大樓設備購置、專業電腦教室設備更新與增設、教師研究室設備、教學電腦軟體、視訊會議設備,教學、行政用電腦相關設備、專業儀器設備及其他各式設備等。
2. 圖書及博物
本校自改制後,極力改善圖書館館藏及設備,圖書購置預算台北校區編列一千五百萬元,高雄校區預算編列一千二百萬元。
3. 土地及房屋建築
(1) 台北校區購回被台北市政府徵收之土地,預算編列三千萬元。
(2) 台北校區圖書館、體育館新建工程,分三年編列預算,本(95)學年度預算編列三億元,提供師生良好之學習、研究環境,增加學生運動使用空間。
(3) 高雄校區二期開發作業經費:
本校高雄校區第一期建校工程已完成,其餘約35公頃土地列為第二期開發,包括少數畸零地收購、地目變更與過戶、開發規劃設計等,預計完成後可使高雄校區建立健全完備之發展基礎,本(95)學年度編列八千萬元之開發費用。
六、 其他說明事項:
1.本校台北校區自94學年度開始興建體育館及圖書館,計劃三年完工,預算分三年編列,因此本(95)學年度現金收支預算相抵將呈赤字,由於過去數年年度決算均稍有剩餘足以支應,故預計95學年度資金調度尚可平衡,若台北校區工程進度超前或高雄校區二期開發雜項工程所需經費超過預算,則95學年度末或96學年度間將須進行金融機構貸款。
2.本校分台北及高雄二校區,年度經費收支預算除二校區分別編列外,同時另編列合併之總預算表,報請 鈞部核備。